明谦翻了个身,把怀里的抱枕丢到了地上,睡成了一个大字型。
直到闹钟响起,明谦才揉着眼睛坐起来,他赤脚踩在地上,准备先去客厅接杯水喝再回来洗漱,有些胀痛的脑子只有一个念头——找工作!
早上的时间就用来投简历吧,下午要去跑一趟介,把商铺再挂上去,顺便还要去铺面看一眼,问问李叔什么时候能把东西都搬走。
明谦迷迷糊糊的往外走,手里还拿着手机,他走到客厅里从水壶里倒水。
为了省钱,家里的饮水机已经变成了摆设,他喝水都是用的电动烧水壶烧自来水,除了会有水垢以外也没什么坏处。
即便是盛夏时节,家里也没有用过空调。
明明有房有商铺,但明谦觉得自己过得还不如租房住的工作党——好歹不用还贷,只租一个单间完全够了,要是运气好,合租的小伙伴都是好人,还能一起凑份子买菜做饭吃。
明谦端着水杯走到窗前,他小口小口的呷着温水,看着外面匆忙上班的上班族。
他昨天还是这些人的一员,一边抱怨地铁太挤人太多,一边又要使出吃奶的劲挤上去。
“看什么?”忽然有人冷冰冰的问。
明谦出神的叹了口气,悲叹道:“有时候,我想放下一切去流浪,我也向往诗和远方,如今只剩贷款和苟且。”
“苟且?你跟谁苟且?”
明谦:“你管那么多干……”
明谦忽然全身僵硬,像木偶一样艰难转身,然后抬头看向站在他身后的幽君。
幽君上下打量着明谦,昨晚他光顾着跟未婚妻解释前因后果,竟然没有好好打量,现在再看,倒也觉得光论面容,倒也还算配得上自己。
明谦有一米八二的身高,却一点不显得粗莽,身材比例好得过头,长腿窄腰。
他有双清澈明亮的眼睛,即便唉声叹气,眼底也没有阴霾。
微挺的鼻梁,不薄不厚的唇,脸上没有任何瑕疵,放在哪里都该被赞一声帅哥。
初看时只会觉得好看,越看越耐看。
幽君甚至觉得就算他老了,也应该是个好看的老头。
然后幽君被自己的想象膈应的表情有些难看。
“无论你曾经与何人苟且,既然有了本尊,你就该忘个干净!”幽君双手环胸,气质高冷,眼神里带着蔑视。
明谦:“……苟且……”
他刚刚说苟且了吗?
幽君冷哼道:“能与本尊结为夫妻,乃是你三生有幸。”
明谦很想翻个白眼,奈何业务不熟练,翻了几次都像是在看天花板,自暴自弃道:“是是是,我幸,我幸得很,我幸得要命,我去洗脸刷牙了。”
浑浑噩噩的洗漱完毕后,明谦深吸一口气,伸了个超长时间的懒腰,然后下定决心,只要这只公狐狸不杀他,他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那么多漫画小说不是白看的,说不定他就要开启新的人生,走上人生巅峰了!
“吃早饭吗?”明谦换了件衣服,牛仔裤加白色短袖,脸上还带着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