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记得!”中间的人还回忆起来,那场面,见过一次就绝对不忘,人在武器面前的渺小让他狂妄,误以为这种强大就是自己的能力,“什么他妈破防具啊,那么大个营地,一看就知道存了不少东西,不抢他抢谁?没想到他们女人也多。”他笑着将头转向右侧来,平时他们就是一帮混迹各个营地的零散流民,因为不爱遵守营地的规矩,也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大营地接纳他们,“等到其他兄弟回来咱们再抢……”
话说到这里,就停住了,因为他右边的人没了。
“我操,干什么去了他?”他再次看看右侧,看看身后,真的没人了,刚才还好端端站着呢,于是又转向左侧,“撒尿去了吧?跑得还他妈挺快,对了,你一会儿准备……”
话也停住了,因为他左边的人,也没了。
“你们俩干嘛呢?人呢?”他左看右看的,两边都变成空荡荡,耳边只有风声,还有电网不知道又电了什么虫子的噼啪噼啪声,他还以为这是开玩笑,“这他妈的不是开玩笑的时候啊,你俩赶紧滚出来!”
可是等他将目光收回面冲正前时,一个从没见过的男人,已经站在面前了。迷彩帽子压住刘海,看不清楚眼睛,但是眼珠黑得很。鼻梁上全是血红色,嘴角向下垂着,这三分之一秒里,他像是被沙漠里什么动物给盯上了。
完全是动物的眼神。
他刚要喊,声音又被捂进了嘴里,只剩下类似呜呜的闷声,力气非常大,绝对不是普通人的手劲儿,脖子都要被掰断了,随后眼前有个金属的亮光锃地闪了一下,喉结一道深凉。他的眼白往上一翻,再也发不出声音。
宋捡的迷彩服上,已经全都是血了。这是第三十三个,喉结被他的短刀割开,滚热的血喷出来,还喷了他一整脸。而在他们刚才谈论的过程中,宋捡其实想到了一个人。
樊宇。
那个想要霸占自己身子的男人,一心认定自己早早勾引了小狼哥的男人,趁着小帐篷里没有人,把自己按住还扒掉衣服的男人,他的心和这些人一样肮脏。
他那年已经制伏了自己,自己完全没法反抗暴行,不小心将他惹怒差点儿丢了小命,连小帐篷都跑不出去。是小狼哥带着一把枪回来了,毫不犹豫地开枪,子弹瞬间击穿樊宇的脑袋。
当时,宋捡其实是有些害怕的,害怕武器的威力,也知道哥还没长大就为自己杀了人。人的生命被夺去,和看到狼带着猎物回来,感觉完全不一样。
他害怕,也曾经想过,如果樊宇没被杀死会怎么样,哥完全可以打穿他的肩膀,或者用子弹打断他的膝关节。那样的话,或许营地里的人就不会轰走他们,哥也不会在小小年龄就背负上杀害养父的罪名。
可是现在他只想杀了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