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里那么多人里,方北夏虽坐在角落,却最打眼。
皮肤白皙,杏脸桃腮,干净澄澈。
影视公司里都是搞艺术的,个性鲜明的不在少数,方北夏在其中属异类。搭配简单,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人却亮眼。
钱朗分析,这两个人不是之前认识,就是擦出了火花,钱朗决定给哥们助攻一把,贴心地嘱咐下属先走。
随后,他问了句:“认识?”
方北夏没说话。
她满脑子都是程七初那句“他不认识你,你也当不认识他呗”。
身边的男人手抄西裤口袋,散漫地站着,一脸的玩世不恭。
方北夏盯着他,他却毫不在意,肆无忌惮地看回来。
眼神赤诚坦荡,桀骜难驯。
这人太张狂,得治。
对视片刻后,方北夏移开视线,微笑礼貌而疏离:“不认识。”
作者有话说:
谢谢大家追文。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一下我专栏的两篇完结文~双向暗恋《天知地知我知而已》,双向救赎久别重逢《飘摇》~
第3章
方北夏觉得自己真是误会了江越。
当她来到在老同学的婚礼现场,面对一群昔日的同班同学,竟也有好几位叫不出名字。不光名字想不起来,就连面孔也都是模糊的。
方北夏庆幸自己是和程七初一起来的。
程七初人缘和记性比她好,跟每个人都能热络地聊上几句。
新娘是当年文科重点班的,新郎是理科重点班的,两个班都来了不少人,各占一桌,俨然京江一中的小型同学会。
方北夏跟程七初坐在文科班这一桌。
多年老同学相见,大家都暗暗下了功夫。
文科班这桌女生居多,各个都妆容精致,盛装出席,有人浑身上下都是夸张的logo。毕竟多年未见,自然要把最好的那面拿出来。
隔壁理科班的男生们也能看出用心收拾过的痕迹,看起来都还算清爽。
程七初也不例外,恨天高,烈焰红唇,墨镜遮了半张脸。不过程七初向来高调,家底也厚,高中时就是draa een,高中大家普遍穿耐克阿迪的时候,她就已经蹬着gui的运动鞋上体育课了。
程七初热情地跟两边人都打了招呼,又回头扫了眼隔壁那桌,低声笑道:“有些人不是来参加婚礼,是寻找心动嘉宾来了。”
方北夏被她逗笑:“你怎么知道?”
“你没看大家有多用力。这种场合,要不拼个面子,要不拼个艳遇,空手而归就没意思了。”程七初摘下墨镜,斜她一眼,“就你没多余的心思。”
方北夏低头看了看自己。
一件法式碎花连衣短裙,搭配平底小白鞋。
程七初捏她的脸颊:“你啊,是这脸蛋和又细又白的大长腿救了你。”
方北夏反问:“那你呢?算用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