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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之后我很小心,我怕自己喝醉了会像他一样失态。

你是我的鬼迷心窍,只有我自己知道。

你回来的那次,我很放纵的喝醉了。

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

也许喝点酒,还有理由对你好,或者不好。

我是真的讨厌你买的那只狗,还有你。

因为在香港的时候带你去看电影,你说戒指真好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在我面前说过什么东西好看。于是特意趁着商务旅行,在比利时挑了钻石,然后交给珠宝店,依电影里原样镶出来。当我拿给你的时候,你的表情让我知道,原来你并不喜欢。

后来我一直想,什么时候,我已经变得这么可怜。

连让你笑一笑,对我而言都成了奢侈的事。

我一直想,如果我可以离婚,如果在道德上没有愧疚,你会不会觉得好过一点。

但你永远不会嫁给我。

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姑娘,装模作样穿着高跟鞋,一本正经化着妆,端着剪彩的那个盘子。

我的剪刀不小心戳到了你的手,你都没有吭一声。后来我在后台找到你,你倔强的神色像是个小孩子。

你本来就比我小一轮,我三十岁了,你才十八岁,而我二十三岁的时候,你才十一岁。

从前发生的事情,其实你都不知道。

我用一种猎奇的心态注视着你,就像一只猫逮到耗子,玩一玩。

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玩一玩。

只是我自己心里清楚,你笑起来真好看,会露出两个酒窝,像只洋娃娃,让我情不自禁,总是想要拥有你。

我从来没有过洋娃娃,因为我是儿子,父亲从小教育我,不要玩物丧志。

那时候我已经知道,我无法再放开你。所以我选择了最糟糕的方式,因为你恨我,我会觉得好一点。

我已经无法控制对你的态度,如果你对我好,我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所以宁可你恨我,这样或者会好一点。

我自己把自?

你如果恨我,我也许会少爱你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