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的人是靳峯,“干嘛呢?”
傅成凛推他一把,直接进屋。
客厅里火锅香味弥漫,徐畅和江小楠忙着往里放菜。
打过招呼,傅成凛脱下外套,找张椅子,在黎筝旁边坐下,旁边是靳峯位子,他把靳峯椅子挤过去。
对何熠而言,今天是值得庆祝却也心酸的日子。
他们熟悉了,吃起来什么都不讲究,够不着菜直接站起来从锅里夹。
何熠先敬靳峯一杯,而后敬徐畅,“感谢当年的报道,不然我爸住院费都成问题。”安静一秒,“谢谢。”
徐畅都有点不好意思,“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黎筝看看何熠,疑惑的眼神落在徐畅身上,“什么意思?十年前阿姨那个是你报道的?”
徐畅把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喝得有点猛,她捂着额头,“那会儿刚毕业,愣头青,满腔热血要干出一番大事。”
说着,她失笑。
“不过也热血了好几年,后来结婚生孩子,顾虑的多了,也现实了,就开始做安稳的跑口新闻。”
她又倒一杯。
回想以前,“当初的我,就跟现在的小黎子一样,什么都不怕,什么都敢报。想想姐当年,也是一把锋利的刀,披荆斩棘。”
桌上的人聊开。
傅成凛给黎筝夹菜,“慢点吃,烫。”
黎筝听着徐畅跟何熠聊天,感慨他们刚毕业那会儿,她默默吃菜,转脸跟傅成凛说:“不知道十几年后,我会不会也变成一把钝刀。”
傅成凛看着她的眼,“不会钝,只是被岁月温柔了,但还是刀。”
第七十四章
黎筝第一次被傅成凛感动悸动到是大雪那天夜里, 他顶着雪给她弹钢琴。
然后就是刚刚。
有多少人后来就被岁月腐蚀,慢慢生锈,钝到自己都不认得自己。
最美的样子, 大概就是一把温柔刀。
黎筝拿杯子让江小楠给她倒啤酒,她跟傅成凛碰杯:“谢谢年轻的傅老板, 永远二十一, 永远比我小一岁。咱俩姐弟恋。”
傅成凛难得笑了, “谢谢。”
他话音刚落,有人插话,格外刺耳, “我怎么闻到一股不要脸的味道?”
“”
靳峯连着重复两遍。又说:“还谢谢, 是不是二十一岁你心里没点数啊?我都不敢说我二十一,顶多说二十一岁半。”
说着,他自己笑起来。
今天终于当着傅成凛面骂他一顿, 有点爽。
傅成凛穿着人家的拖鞋,坐着人家的椅子, 吃着人家的火锅, 拿着人家的杯子,还喝着人家的啤酒。
对靳峯的冷嘲热讽, 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