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第二天起来,孟夕瑶就借着这个机会把二厨抓过来开始练做菜。
她今天拟的五道菜单都非常适合配米饭吃, 白花花的大米饭又香又软, 往上头浇上一勺汤汁, 那滋味,美妙到不可思议!
盛怀远在她的调.教下已经很快的学会了怎么使用那些现代化电器。
不过再次看她展露厨艺, 仍旧是无可避免地露出了一丝有些钦佩的表情。
其实,有些话他没实说。
他对做饭这种事情感兴趣, 并不单单只是因为小时候得照顾两个弟弟,在他们那个时候, 家里头但凡有点家底的,都不可能亲自上手去煮饭,但他偏偏能在其中找到乐趣所在。
就像是有些人在疲倦的时候,会找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做,来让自己放松。
二弟喜欢乐器,整日抱着他那二胡。
幺弟喜欢唱,喜欢那种万人瞩目的感觉,戏台就是他的生命。
而他,则是喜欢待在厨房里。
这么说来,其实他才是父亲眼中那个最“没有出息没有志向”的人。
他一直都觉得做菜这种事情很有意思,看起来很平常的几样东西叠加在一起,便能在厨师手下绽放出不一样的光彩。
他觉得,做菜的厨师便是把平平无奇的事物注入灵魂的人。
所以他喜欢这种感觉。
可惜之前一直没机会,每当他想去厨房里头试一下,家里的下人就急慌慌地要把他请出去,说什么太脏,莫要污了少爷的手之类的话,他听得不舒服,却也不能多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