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沈荞此时却在心里叹气:这狗太子日后当了皇帝估计也是个昏君,一哄就高兴,说什么信什么,要什么给什么。

不过他大约也是演的吧!毕竟她用处还挺大的,只要不过分,就顺着她,如此演着,你好我好大家好?

不得不说,太子兄演技真好。

第三十四章 着急要孩子?

容湛大约一夜没睡, 天亮的时候,在外头回道:“殿下,查出来了。”

声音带着几分疲惫后的嘶哑。

沈荞最近甚觉职业压力大, 每日提心吊胆, 太折寿了。很想退休去养老,明明还很年轻, 心态却仿佛已经七老八十了。也不想要精彩的人生,也看不到职业前景, 只想安安分分过朴实无华的退休生活。枯燥些也没关系, 安安稳稳才是真。

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 从死人堆里爬出来那会儿, 只觉得不真实,那种恐惧更多是出于对未知的恐惧。

而如今的恐惧, 则是后怕,虽则她一直知道这里人和人之间存在着阶级差异,但大约是没有切身将自己融入这么世界里, 总有一种剥离的不真实感。

不知为何,因着司马珩昨夜里对容湛那一脚, 突然就有了一种真切的恐惧。

她一直以为对于司马珩来说, 容湛这种能力强做事妥帖一直跟在身边的侍卫, 是不同的, 可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 于他来说, 高兴可以给予封赏和荣耀, 不高兴的时候一脚踹死了也不过杀了一个死士而已,这个人同个阿猫阿狗并无分别。他今天可以为了沈荞说要杀了容湛,明天就可能为了其他事杀了沈荞, 反正他是掌权者,游戏规则他说了算。

沈荞觉得剧本里的“沈荞”大约也是最后“人上人”做久了,忘了自己对司马珩来说,只是个阿猫阿狗了。

司马珩把人叫了进来。

容湛单膝跪地,垂着头,面无表情叙述:“二人皆已供认不讳,两个人乃盗客,以偷盗为生,初到敬都,有人就花了大价钱要他们来杀良娣。已经是半个月前的事了。”

沈荞皱了下眉,不应该的,她一个没有根基的太子良娣,想要她命的,无外乎是为了对付太子,而杀了太子良娣,虽则她只是个妾,也是皇室的妾,普通人要杀她,冒的风险太大了。

唯一沈荞能猜到的就是二皇子党,杀了她不至于对太子造成什么伤害。

不过如今司马珩处处宠着她,杀了她对太子来说算是一种挑衅和羞辱。

以及害怕她诞下皇嗣。

可皇后如今还在宫禁着足,禁足的原因便是意图谋害皇嗣,二皇子党若是现在接着对太子良娣下手,岂非是自掘坟墓。

她能想到,司马珩必也能想到,他皱了下眉,“接着说。”

容湛昨夜审了一夜,所有的手段都上了,才确认问得干净了。

那两个人骨头还算是硬,虽是盗匪,却自诩侠客,劫富济贫,未曾做过十恶不赦的事,此来敬都,是听说要与塔善打仗,故而料到必有新的征兵,便欲来敬都碰一碰运气,愿为国而战。

但来了敬都,贫困潦倒,一时看不到前路,去投奔旧亲戚,却被拒之门外,便在街头卖艺为生,即便是皇城脚下,三教九流甚至不入流的,亦各有门路,有人出高价意欲买凶,二人只偷不杀人,接到这一桩生意便拒绝了。

买主寻了许久,未找到合适的人,便退而求其次,又回来找二人,要二人偷一样东西,二人听闻是太子良娣,当即便拒绝了,但对方出价直接翻到一锭金。

一锭金是何许概念?

大临的货币以铜钱为主,且通货一点都不膨胀,百姓平日里的花费都是几钱几钱的来,而一千是一贯,一贯钱是一两碎银,十两银子才是一两黄金,一锭金最小是五克,五克以下都是碎金,而即便是一两黄金也是巨额了。

沈荞用现代概念换算一下,差不多就是一个诈骗犯告诉你了五百万大奖的离谱程度。

容湛自然不是傻子,不至于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二人说对方很谨慎,每次都使不同的小厮来,亦看不出来身份。却愿意先付一半酬劳,金子卑职已找到,足十两金,是真金,但不是官银,亦无其他记号。”

官银是有标记的,尤其是金子,下头刻有专用的符号甚至铸造人都会刻上,便于查找出处。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十两黄金是这两个人十辈子也赚不到的钱,于是这事虽然荒唐离谱,亦甘愿来铤而走险了。

荒唐的点在于,二人压根不知道具体要偷的是什么东西,只知道是一张药方,什么药方也不知道,偷到了偷的是不是真的也没办法确定,沈荞会不会随身带在身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宫更不知道……

二人寻了机会几日前便已经混入了别院,一直等着,没想到这么就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