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玉霞欺压他,他就欺压王妮妮,好几次把小妮子弄哭,结果被告状,屁股没少挨闫晶的打。
至于王妮妮所说的偷吃她嚼过的食物,路南也是印象深刻。
还记得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两家家长不在,他去王妮妮家里玩耍。
小妮子当时正在家里看电视,扎着两个可爱的冲天辫,一边看,一边往嘴里塞果冻,都是杨雪给她买的零食,看起来色泽鲜艳,晶莹剔透的,果味浓厚。
路南当时比较馋嘴,也很调皮,很快就把剩下的几块果冻抢在手里,三下五除二给吃了个干净,还意犹未尽。
正好王妮妮那时嘴里还嚼着一个果冻,小嘴粉嫩,傻乎乎的样子看得路南心眼一动。
于是哄骗王妮妮把那果冻给吐了出来,自己偷偷的尝了下去,终于满足。
当时他年纪还小,没有什么男女大防,对于粉雕玉琢的王妮妮十分喜欢,也不觉得吃她的口水有什么脏的地方,所以干出这种缺德事。
结果这件事发生没多久,秦玉霞就认识了王妮妮,然后这个小妮子就找到了靠山,他也再不能欺压对方,反而遭到两女的不少盘削,这都是后话了。
单说当年那件糊涂事,虽说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但路南始终没有忘记。
没办法,印象太深了,每每想起,恨不得直接穿越回去,一把掐死那个时候的自己。
同时,他还以为这个傻妮子早把这件事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结果,今天旧事重提,直接闹了个乌龙,他才知道,王妮妮非但没把那件糗事给忘掉,反而记忆犹新,甚至误会他现在还有那种想法,进而干出傻事来。
这简直,简直就是抱屈含冤,堪比六月飞雪的窦娥啊。
要知道,小时候那么做,顶多算是调皮捣蛋,没人会当回事,和童言无忌是一个道理。
但现在要是干出这种事,结合王妮妮已经是水灵灵的大姑娘,可爱又迷人,那纯粹是变态,色情狂,要被口诛笔伐,人人喊打的那一种。
路南大好前途,正准备上大学找个漂亮的女朋友,哪会干这种自毁长城的事?
路南更万般不能理解的事情是,王妮妮咋就对他这么不设防呢?
说把她哄好,就哄好了,肢体的接触,也浑然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