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眼瞧着,宝贝外孙跟搂着宝贝疙瘩似的,搂着他那小徒弟坐到他平日里读书写论文坐的藤椅上,又低声在小徒弟耳边说了什么,小徒弟摇了摇头,宝贝外孙又说了什么,最后在小徒弟的脑袋上揉了揉,这才转身进屋去了。
老爷子捂着酸疼的腮帮,“春天枝头的鹊鸟都没你俩腻歪。”
他一口假牙都要被酸掉了。
刚才,余风是问肖自南要不要喝茶。
肖自南暂时不渴,也就摇了摇头。
老爷子埋汰完,没听见肖自南回嘴,忽地想起小徒弟现在说不了话。
趁着小徒弟还在手机上啪啪打字,仗着说话比打字要快,可劲地欺负人,“还别说。瞧小风伺候你那股子殷勤劲,我都要以为你这是怀了老余家的曾嫡孙了。瞧小风那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的架势。”
“哎,你继续打字啊。怎么不打字了啊?无言以对,无话可说,无可奈何了?”
肖自南懒懒地抬起眼,将手机递给老爷子看。
老爷子一看,气笑了。
好么,手机上就两个字,“手酸。”
“嘿!你这小破孩!”
老爷子一巴掌拍在肖自南的后脑勺上,没好气地道,“你这破脾气,也就小风受得住你。”
可不是呢么。
人瞧着斯文白净,以为是个好脾气的,其实可不好说话,脾气也见不得好,只不过惯会装模作样。
想当初,他不也是被这孩子乖巧白净的样子给骗了?
收入门下后才知道那副乖巧样子都是装的,伶牙俐齿的能把人七窍都给气得冒烟。
文学造诣极有天赋,偏偏又弃了做学问这一条正统之路,去闯什么编剧圈,沉沉浮浮。
不安分,固执,同外表给人乖巧听话的印象全然不同。
看似一朵温和无害的白色栀子,其实是一朵带刺的白玫瑰。
不管如何,老爷子心里多少还是颇为欣慰的。
想当初他见过几次南南同沈家小子在一起时的情形,总是温温和和,斯文乖巧的模样,心底不免替这个孩子担心。
为了自己所爱之人,心甘情愿地改变自己,收起自己一身的刺,这样单方面付出的爱情总归难以持久。
果不其然,他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幸好,南南跟小风这两个孩子有缘。
兜兜转转,最后竟还是走在了一起。
“嗯。能够被师哥爱上,是我一生全部的运气。”
徐维厚看见肖自南在手机上打的这一行字,笑了,“有你这句话,也不枉你师哥这五年来对你的一腔情谊了。”
五年?
肖自南愣住了。
那人到底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
老爷子也挺惊讶,“怎么,小风没告诉过你么?那孩子可是在你搬来我院子的头一年就喜欢上你了。”
肖自南摇了摇头,师哥从来没告诉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
他好像也从来没有想过要问师哥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