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或许是天性使然,或许是师父教得好,药忘忧从小就是个“乖乖仔”,见到大人就给个笑脸,每次和师父下山采买要用的东西,村子里的街坊领居都喜欢他喜欢的不得了。

而到了十几岁,男孩子不听大人话的年纪,药忘忧却一点都没叛逆过,依旧是每天浸·淫在书卷里,和同龄人也甚少接触,因此养成了一个真实的“佛系性子”。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他在学成下山后,明明满腹诗书,医术高明,但既没有进京考取功名,也没有像大部分郎中似的依附于豪门望族,而是就在山脚下搭了个草庐,插了片篱笆过自己的小日子,做个潇潇洒洒的游方郎中。

可认识轩明城之后,他发现自己无意之间变了。

他开始会逗人了,以往抱着只猫端着杯茶能看一下午医书的他,开始会抱着小煤球去轩明城的书房里勾搭他来撸猫,看着男人被小煤球嫌弃后的辛酸表情直笑;以往一向没什么情绪波动的他,面对轩明城的各种挑逗,开始会心头悸动,会耳热脸红,看到轩明城受伤,他会心急火燎,明明就躺在男人身边,却依旧会担心到一晚上睡不好。

而就像刚刚用鱼堵着轩明城的嘴这种顽皮的事,以前的药忘忧是绝对不会做的。

轩明城刷了牙,带着满嘴的薄荷牙膏味回来,就见药忘忧正垂着手,面前的摄像机屏幕上似乎在播放着什么。他托着下巴思索了一会儿,顿时起了玩心,开口诈道:“鱼糊了。”

“啊!”药忘忧闻言一惊,扑到灶台边上才想起自己连火都没开,鱼还好好地在碟子里躺着呢,哪儿就糊了!

轩明城看着药忘忧一惊一乍的样子,觉得好玩的不得了。

药忘忧看着男人翘尾巴的表情,眯起眼睛:“鱼糊了,你就吃盘子去吧!”

“才不。”轩明城两条长腿几步就到了药忘忧身边,他抓着药忘忧的胳膊把人往怀里压了一点,在他耳边道,“我要吃罐子。”

“去!”药忘忧赶小狗似的对轩明城摆了摆手,把人往厨房外推,“别打扰我干活,做饭呢!”

轩明城顺势抓着药忘忧伸过来的手,五指扣着他皓白的腕子,把人往怀里一带:“别啊,我也做。”

看着趴在自己胸口的药忘忧,轩明城一挑眉。

这药罐子真好抱。

药忘忧看着一脸满足的男人,伸手指了指两人之间的空隙,淡定开了口:“我穿着围裙的,上面有鱼喷出来的血,还有鱼鳞。”

随着他话一出口,轩明城的脸色瞬间铁青。

“噗。”药忘忧看着飞奔出厨房的背影,笑着把鱼放下油锅里开始煎。在放下炖锅前把鱼煎一遍,一方面可以去掉河鲜的腥味,一方面可以把鱼汤炖的又浓又白。

不过他没想到的是,轩明城换了衣服后居然又过来了,一副越挫越勇的架势,不过这回倒是没有像之前那样搂搂抱抱,只是寸步不离地跟在自己身后,问这问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