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算算,也对,十七岁的女孩子,还上高中的年纪,自己当年不也叛逆了一把吗?只是没像崔莺莺这样作大死。
崔莺莺这般,应该跟郑氏太过严厉有关。
仔细扒拉崔莺莺的记忆,郑氏出身莱阳郑氏支系,后来嫁给原身的父亲,清河崔氏的支系子崔汾。
到这个时期,山东旧士族势力不断被削弱,嫡系还好,这种支系子弟就难过了。
不过崔汾很争气,凭自身实力少年登科考取进士,家族又使一点力气,从县尉做起,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已官至山阳郡太守。可惜,一场风寒,竟然死在了任上。
郑氏有点要强,崔汾性子温和,在教育孩子上大约属于古代的“虎妈猫爸”组合。
崔汾一死,家庭柔顺剂没了,正处在青春期的少女崔莺莺就默默地——叛逆了!
比如“胡坐”,对,就是像现代人那样腿耷拉在前面坐着。其实这时候“胡坐”已经不那么离经叛道了,但是郑氏用老士族的要求来约束崔莺莺。崔莺莺呢,有什么气不顺的,便用回屋“胡坐”以示对抗。
可能是穿到她身上的过,李明明竟然觉得这个熊孩子有点可怜,还有点可爱。
至于和张生这事,李明明叹口气,崔莺莺倒不是叛逆,而是真喜欢张生——也难怪,张生也算挽救自己家的英雄,长得也好看,人也温柔,又写得一手好诗,这么一勾搭,缺爱的小妮子春心萌动了。
至于自荐枕席这种脑残行为,那大约就是叛逆加爱情的综合产物。
李明明把原身给条分缕析了一下,然后便盘算以后怎么办。
张生?李明明知道故事后续,所以崔莺莺再喜欢他,也不能嫁,这哥们儿人品不好。
还是回长安吧,那里婚嫁市场也更大。给崔莺莺找到靠谱的丈夫,自己就算任务完成了。
长安——诗酒风流繁华美好的长安,李明明想想,还真是很向往。
曲水流觞、牡丹花会、胡姬歌舞……啧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