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剩你手里的汽水了。”

张三讶异道:“你被偷了?”

“不是。”林默道:“我被抢了,抢我包的是个八九岁的孩子,看他面黄肌瘦的样子,我实在不忍心去追。”

张三挠了挠头,站起来往四周瞅,一边瞅一边道:“现在换你等我了,我去找个为富不仁的王八蛋干它一票。”

林默被他逗得嗤嗤笑,不是笑别的,纯粹是现在张三的形象跟以前差别实在太大,一头打理齐整的短发,白汗衫青布裤,虽然在林默强烈的要求下,他放弃入乡随俗,没有绑腿穿黑布鞋白袜,而是穿了一双高筒铆钉靴,长长的蓝布腰带也换成了黑皮卡扣带。如此搭配让他上半身看着像拉黄包车的,下半身看着像混社会的,整体来看,活脱脱一个臭流氓。

现在这个臭流氓说要去“干它一票”,面上不见狠厉,只有无可奈何。

“不用去了,我已经找到任务目标了,不出意外的话咱俩今晚的食宿就落在他身上了。”

一听任务目标张三就来了精神:“是谁?”

林默道:“他叫黑豹,出身石头乡,原本是个贫苦的孤儿,十八岁出来到这座城市闯荡,先是跟着一位姓金的先生混,作为他的保镖,很受信任。”

张三在听。

林默接着道:“这位姓金的先生实在不是什么好东西,这座城市一半违法的勾当都是他在做,他在暗中有一个死对头,叫喜鹊,没有人见过喜鹊长什么样子,有多大年纪,只知道这个人手下也有一股势力,专门跟金先生对着干,金先生做什么他都知道,总是在抢在他前面把他的生意揽到自己这边。”

张三道:“让我来猜猜,黑豹就是喜鹊。”

林默笑道:“一点也不错,可惜金先生没有你这么聪明。”

“然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