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着一身黑衣服,矫健的体魄真的很像一只蓄势待发的黑豹,他的腰间挂着一大串钥匙,走起路来叮当作响。

这些钥匙就是他的武器,他可以将钥匙弹射进十米外的枪洞里,让它炸膛,他还可以用钥匙刺穿一个人的头盖骨。

最厉害的还是他的拳头,他杀过很多人,一步一步打拼出今时今日的地位,都是用这双拳头打出来的。

他已捏紧了他的拳头。

张三云淡风轻,十几把刀,斧对准他的时候,他还是如此,包括他身边的那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人,就好像完全没看到这些,仿佛他们的对手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了棒棒糖。

“杀了他。”黑豹说。

一呼百应,其中有两个声音说:“男的杀了,那个女人留下,老子要用!”

“老子要用她十遍,妈的,臭表子装什么清高!”

罗烈已露出忧色,抢先一步跟黑豹交上了手。

十几个人同时冲上去,不到两息,十几个人同时倒下。

张三揉了揉手腕,啧了一声:“江湖没落啊,好歹也算一个帮派头目,居然连我都打不过。”

他的手里赫然拿着一堆钥匙,黑豹的钥匙!

喽啰们惊恐地推开,看他的眼神不像是看人,倒像是看鬼。

黑豹余光扫过去,吃了一惊,下意识伸手去摸,他挂钥匙的地方果然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