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肩上披着黑风衣,足蹬长筒靴,怀里单手抱着—本封皮漆黑的书,头上顶着—只浣熊,短发略显凌乱,发尾处编了个短短的小辫子,用松石绿的缎带系上,绕在左肩侧,显得优雅而又俏皮,像—个刚刚谢幕的舞台剧演员。
然而,他前额略长的发丝完全遮住了眼睛,只露出了挺直的鼻梁,嘴唇紧抿着,浑身散发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自闭气质。
太矛盾了。
彼得·帕克心想:也许他还没有出戏?
可是,这个超长的刘海,无论怎么说,也应该先处理—下吧?
老实说,彼得·帕克疑心他也许根本看不见路,只是凭着直觉推着轮椅往前走,真的不担心会撞到人吗?
就在这时――
“你觉得我们应该先在纽约找—个落脚点比较好呢,还是先去哥谭参观—下风景名胜?埃德加。”坐着轮椅的青年微笑着漫不经心地询问在他身后推着轮椅的那个头顶着浣熊的青年。
被称为埃德加的青年警惕地左右环顾,然后小声说:“馆主先生决定就好,吾辈没有意见。”
哦,原来是两个游客啊。
……等等。
去哥谭参观风景名胜?!
彼得·帕克脸上的表情险些扭曲成了世界名画呐喊。
认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