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 Batman.”伙子用得了喉癌般沙哑的声音回答,别说还真有点儿蝙蝠侠的味道。
如果不是知道蝙蝠侠本人去纽约跟另一个超级英雄钢铁侠见面,他可能就信了。
呵,戏精。
“……我说,你到了多久了?”戈登还是想问一句。
蝙蝠侠本人不会回答他,但是没准这个新人比较甜呢?他好奇了好久每次蝙蝠侠出现的时间了!
“蝙蝠侠”无动于衷,看上去并不打算回答他的题外话。
模仿真敬业。
“好吧,好吧,我不问,”戈登放弃了问出个所以然,“今天只是个见面,哥谭罪犯都好好待在阿卡姆。我们会合作一段时间,有问题找我就行。”
见过面后他们也能稍微配合好些,看样子这代班的是个合格的coser,只要不太菜基本不会露出什么马脚。
就是他有点儿担心这个新人干不过小丑。众所周知,只有蝙蝠侠能搞定小丑。
或许再加上一个从来不嫌事大的霸刀。
但是其他人要想跟小丑对着干?门都没有。没人能跟那个疯子斗还保持本心。
也许是看出戈登的不放心,“蝙蝠侠”没有在发现无事发生后直接走人,而是站在原地。等到戈登心里的疑惑与担心积累到一定程度,顶缸的伙子才悠悠然再度开口。
“霸刀。”低沉的声音说。
大蝙蝠依旧高冷地把自己裹在披风里,嘴唇紧抿,面罩超凶,就像是随时准备择人而噬的猛兽。
霸刀……?
戈登不太懂对方的意思。
霸刀不是去纽约浪了吗?那个愈挫愈勇、虽然爱搞事但是为人不错的超能力者几乎可以算作是哥谭警方的后备武力,这次布鲁斯过去刚好能看看哥谭出去的超能力者混的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