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上的不是男演员是男演员扮演的角色,喜欢那个角色的也不会她而是她扮演的角色。

套娃式‘好感’让林初夏极其清醒, 干了咖啡,放下杯子, 继续肝刑法典。

南韩的法律特别坑, 那帮政客跟神经病一样,把法条当可以平息舆论纷争的武器。如果某件事的舆论闹的非常大, 又刚好赶上选举年的话,某些政客为了支持率很可能就大放厥词搞什么新立法。

类似于某女演员和财阀的恶性|事件, 舆论闹的不可开交,他们就搞了个某某某女演员法, 摆出我们一定会跟恶势力斗争到底的姿态平息舆论。可那帮人定了法条案子也不查。

不对,应该说假模假样查一下, 也查不出什么结果来。过那么一两年甚至几个月,舆论平息了,法条废弃了!!!

你敢信!这个傻逼国家!那帮傻逼政客!南韩怎么还没灭国!!!

被来来回回修改甚至连宪|法都能修改的国家法典搞的都暴躁的林初夏, 对这个国家很绝望。对这个号称只有国家最精英的群体才能订立的法典也很绝望,更绝望的是她还得继续研究。

不过么....也不是没有收获的,某些条款在林初夏看来很像段子,黑色幽默版。

比如,禁止堕胎。

请注意,是《刑|法》上写明的禁止堕胎不是什么道德禁止。是某位孕期的女性不论是自己堕胎还是找医院堕胎,两方都会涉及违法,是正经会被抓去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意外怀孕、强|奸、诱|奸等暴力犯罪致使女性受害者怀孕,都不能堕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