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艺人本人不太高兴之外,大家都挺开心~
第473章
一个艺人火了她的名字就不再是普普通通的人名, 而是可以用金钱符号做标识的存在。
《狼少年》在韩国票房过五百万时,之前对《我不要这个孩子》基本没什么关注的制作人就特地打电话给林初夏,问她要不要乘此机会把项目推出去。
林初夏当然乐意, 但她估摸着时间可能来不急, 因为《狼少年》的宣传期一过她就得进组。由于项目太火还得去海那边上映, 她进组的时间已经重新调整过, 不好再换第二次。
制作人没把这东西当问题, 拍摄和宣传期可以双线并进么, 至于艺人会很辛苦什么的,想赚钱不就得辛苦点。关键是项目不太好往外推,男主是个路人甲,林初夏原先的知名度也有限,不乘此机会上,等林初夏的热度降下去了, 那宣传就更不好做。
资方犹豫着让制作人去找导演确定一下,导演那边还有项目要拍呢, 他们两时间可能都搭不上。
“李焕庆的新项目你不还是投资人吗?”制作人疑惑了,“这是假消息?”
消息是真消息,但资方觉得,“不能因为我是投资人就让人家不管手上的拍摄跑出来宣传吧?”
“哎一古,我的林小姐, 你知道圈内传言你手特别松吗?”制作人笑叹一声,“手松这种传言往好的方面讲还能说是你大方, 可你要是又大方又好说话,会被人误会成好欺负的。”
林初夏笑了,她明白制作人的意思,她不是演员, 她是资方,作为资方,她想让导演配合导演就得配合。别说李焕庆目前还不是多知名的导演,哪怕他成大导了,只要没上升到国家级别,所谓金字塔尖尖的艺术类导演。商业片导演牌面再大,依旧是资方说了算,电影得有钱才能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