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是,”应渐辽努力让自己镇定,对着应明辉扬起来一个笑,“别开玩笑了。”
“不,你不是。”
“准确来说,你不是我一直知道的那个应渐辽。”
沙哑的声音中带着若有所思。
“我就是应渐辽,不然我是谁,”应渐辽掐了一下自己的手心,努力让自己看不出什么破绽,“咱们研究科学的,得讲究科学。”
应渐辽一边说一边思考——
原主和应明辉应该也没有交集,为什么应明辉能这么笃定?
“你以为的不科学,”应明辉笑了下,“只不过是你的认知水平不到而已。”
“也是,科学发展,就是把一切不科学变成科学。”应渐辽还镇定地接了一句。
“但是为什么会产生我不是应渐辽的错觉?”应渐辽一幅迷惑的神情。
此时此刻,应渐辽无比感谢在娱乐圈锻炼了一下演技的自己。
“因为……你跳楼的时候,我在场。”应明辉沙哑的声音格外阴森,“所以……”
“你到底是谁?”
“……”应渐辽一时语塞。
“我忘了,”应渐辽揉了揉脑袋,“当时脑部受了伤,忘了一些事情。”
应明辉只是眯了眯眼,没说相信,也没说不相信。
“你要带我去哪?”应渐辽看了一眼周围越来越陌生的路。
“不是你说的地址?”应明辉反问了一句,“去松花岛路47号。”
于此同时,楚绝打开了导航——
松花岛路47号。
“已为您成功切换路线……”
机械女声没什么感情地播报着。
而楚绝看到这个地址后,浅褐色的眸子凝了凝。
松花岛路47号。
——景山殡仪馆。
作者有话要说:应渐辽:卧槽?!?
真·追夫火葬场?
楚绝:那我是……追妻火葬场?
应明辉:不用谢,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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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天说个可可爱爱的!!
羊驼!!(被熟知是因为草泥马这个名字……但是羊驼真的很可爱啊喂!
它一般栖息于海拔4000米的高原。每群十余只或数十只,由1只健壮的雄驼率领。以高山棘刺植物为食。
发情季节争夺配偶十分激烈,每群中仅容1只成年雄驼存在。
羊驼的性情很温顺,胆子小,如果人去喂它,羊驼一定要等人走开后才去吃,即使是很熟悉它的主人也是如此。但是,它有时也发脾气,知道什么是痛苦。例如它遇到不顺心的事时,能像骆驼那样从鼻中喷出分泌物和粪便来,或向别的动物脸上吐口水(呜呜好可爱!)
查资料的时候才发现哈哈哈羊驼远来有两种,也有说羊驼和驼羊的,家养的一般是小羊驼!
Llama(大羊驼):体型大于Alpaca将近2倍,所以驯养后可以用于山地运输;喜欢独居,不成群;最明显的就是耳朵了,大羊驼的耳朵有点弯曲,像香蕉;背部是直的,适合运载(就是……可以骑TUT),也有叫它驼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