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沈倦不说话,他又问:“吧嗒,你练字读书多久了?”

沈倦这回倒是开口了:“我与你年纪一般大的时候开始念的书,如今也有十二年了。”

林涣捂住因为惊讶而张圆的嘴,只是话语还是从指缝溜了出来:“啊!那我还要十多年才能学会写这么好看的字,懂这么多东西呀!”

他掰着指头数了数,他现在才三岁,只上了两个月的学,已经有过两个先生了,每一个都让他忍不住痛苦,再来十多年,那得换多少先生,痛苦多久啊!

他有点绝望:“我突然不想读书了。”

沈倦挑眉:“你考虑这么多做什么,如今还没到你学写字的时候呢,光背背书算不得有多痛苦,才开始写字的时候才麻烦呢。”

他说:“我从前练字的时候,手腕上要吊着沙袋,一天比一天写的字要多,若是哪天写的不好,还要被打手板。”

“啊?还要被打手板?”林涣有点同情他了,“也太过分了!怎么能欺负小孩儿!”

他伸手去碰了碰沈倦的手:“你还吊沙袋,手上会不会有印子?我看那些经常扛大包的人肩膀上都会有勒出来的绳索印子呢。”

他说的是前些时候跟着茵梦去瞧王举人的时候,那会儿那么大的太阳,那些码头上的人就顶着大太阳装货卸货,有些货物特别大的,双手不好提,那些个船工就用一根麻绳将货物捆在身上搬运,一个个被压弯了腰,货物都把头颅给淹没了。

而且因为是夏天,那些船工大多赤、裸着上半身,脊背上都是一道道的绳印子。

他找了好半天才看见王举人呢。

现在,沈吧嗒说自己从小练字手腕上也要吊沙袋,会不会手腕上也有痕迹啊?

难怪他总是穿着那些袖子特别长的衣服呢。

难道是为了遮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