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倦正儿八经把信又塞回去不给叔叔看了,一边说:“你年纪大了,多半不记得小时候的事了,我小时候也是这样开始学写字的,林涣才三岁,就能把自己的想法清楚地表达出来,很不错了。”

“……”沈倾无能狂怒,“我才三十六!哪里年纪大了?”

“叔叔你都三十六了,要是成了亲,孩子都快比我大了。”沈倦无情插刀,“年纪大的人该好好休息,夜深了,叔叔快去睡觉吧。”

等把生气的沈倾送走了,沈倦才把那封信妥帖收好,想了想,仍旧写了一封回信给林涣。

“见字如面:欢宝画画颇有长进,有写形写意之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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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林涣一大早就包得像个小红包一样。

他才刚出门,就看到了自个儿房间门口放着的一盏兔子灯:“这灯是谁送来的?”

跟着他的嬷嬷笑着说:“是林姐儿送来的,姑娘起了个大早呢,她送了这盏灯过来,见哥儿还没醒就走了。”

林涣把灯提在手里。

这兔子灯小巧玲珑也不坠手,里头的灯烛看着是红色的,只是这会儿没点上,若是等到了晚上点起来,想必就是个红色的可爱兔兔。

林涣很喜欢这盏灯,干脆提着它往秦婉那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