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的青壮脚程算快,大概两个时辰左右,就将庆云县衙门任职的捕快请了来。

很巧的是,捕快中有一陌生人,自称王朝,是开封府尹包拯包大人的手下。原本来庆云县只是为了公事,没想一来就遇到村民报案,就特意跟着来瞧瞧。据王朝所说,包拯对有匪徒假冒官差到处收税一事特别的重视,要不是他本人需要坐镇开封,定会亲自出面将汴京一带调查得清清楚楚,务必肃清宵小之辈。

颜盈:“……”

——总有种再在溪水村住下去,就会和包拯迎面撞上的危险。

——咦,作为敢喷宋仁宗行为,刚正不阿的开封府尹,包拯在赵祯登基之初,好像并不常出入宫闱。也就是说……碰到包拯,包拯也不一定猜到她的身份。只不过赵晓这边……

倒不用准备什么滴血认亲,来确定赵晓的身世。主要是赵晓这孩子太会涨了,除了一双眼睛长得像她外,简直跟赵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可以说只要赵晓站在赵祯的面前,不会有任何人来怀疑赵晓是不是赵祯儿子的问题。

出于这样的顾虑,颜盈就开始思索搬家的可能性。

其实要是可以,颜盈比较看好包拯……身边的公孙策。包拯太过于刚正不阿,作为言官御史,可以肃清朝野不良风气。却不太适合成为帝者的老师,不是说刚正不阿,嫉恶如仇不好。而是为帝者最该讲究的是平衡之道,善用人。

公孙策倒是不一样,就是……包拯和公孙策的组合,是最棒的。再加上御猫展昭,五鼠,啧,绝对是打击贪官污吏的强大利器,所以,还是思索搬家事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