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再锋利,拿着它的如果是婴孩,也不必担心他能砍断你的手指头。”里德尔淡淡地说。
亚德利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埃弗里则笑了起来,“听起来有点意思。”
餐桌上人多,里德尔不想多说,转移了话题。
“今年的新生里有没有打魁地奇的好苗子?马尔福走了,击球手的位置空出来一个。”
里德尔在二年级加入了魁地奇球队,和喜好无关,只是学校里有个约定俗成的观念,一个人就算学习再好,如果不是魁地奇球员,那也就是个死读书的书呆子,算不上真正的优秀。
他当然不可能让“书呆子”这个标签打在自己身上,而且,虽然他对这项团体运动完全不感兴趣,但看到自己只用一半力气就能轻松带领球队打败别的学院,这种优越感足以让乏味变成另一种意义上的有趣。
特别是在听到有人说“不是斯莱特林赢了,是里德尔赢了”这样的话时。
不过他还是不打算在魁地奇上浪费时间,今年阿布拉克萨斯升上七年级,为了准备N.E.W.T.考试退队,队长没有悬念地给了他。等他这学期以队长的身份再拿下一次学院比赛的冠军,他就可以找理由退出球队。
带走荣耀和盛誉,留下惋惜和传奇,无可指摘的完美结局。
当然,如果他能带领斯莱特林连续获得六次冠军,将会在霍格沃茨的校史上留下更为耀眼的一笔——但,没必要。
付出的精力与获得的满足感不对等,那就不值得,他的时间可比观众席上虚浮的喝彩宝贵多了。
其实,还有个隐藏的决定性原因——菲奥娜也对魁地奇也没什么兴趣。
她甚至一次都没来看过他的训练和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