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谈不上自恋,总之在兴欣队内,他算是一群宅男中比较会拾掇自己的人。虽然购物也基本靠网,但没事就会给自己买两件衣服,穿不穿不一定,反正对自己是一定要好的。
他一直都是这种普通又舒服的穿搭,厚实的夹棉米色大衣,围巾看着有点眼熟。
好像是你上次送他的生日礼物。
他任你打量,后背不自觉得挺直,虽然有点莫名,但还挺愉快。
对,这家伙谈不上自恋,也不好说他不自恋。被人关注他就会暗爽。
你不自觉将之前看过的,少年的他与现在对比。意外发现方锐竟然是那种小时候一般,大了反而好看的类型。
五官都长开了,没有了小时候那股青涩劲。眉眼间满满的机灵活泼,两边嘴角向上翘翘。唯一不变的,还要属那双乌溜溜的眼睛。
眼睛是真的好看……
不过一想起初吻给了这家伙,你也是真忍不住手痒。
“啊!我靠,打我干什么!”
啊,对不起。
果然没忍住。
你翻了个三百六十度大白眼送他,转身继续往家走。积雪踩在脚下发出咯吱咯吱的脆响,好久没听见这熟悉的声音,心里还有点想念。
走出好几步,身后才传来脚步声。你正关注脚下的积雪,没怎么在意。结果猝不及防的,你突然被他拉住了手。
你被冷不丁拽住,脚下一滑。
差点没他妈跪地下。
你顿时火气就上来了。回头瞪他,说,“好好走道拉我干啥啊?”
方锐被你喊得一愣,手略松,但随即又用力握紧。一脸郑重。
“韩美美……”
他说。
而你这时候也终于感觉到了手上的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