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叫「查尔斯泽维尔」的人类竟然通过对我人类大脑的入侵,看到了我的存在。
很神奇,这个世界上能让我记住名字的生物可不多,他是第一个突破了我的意识表层、来到了我真实意识殿堂中的人类。
这太了不起了。
明明那么弱小的躯壳,竟然承载着如此强大的灵魂……
人类躯壳的潜力还真是令我惊讶,真是个奇妙的种族,看来我当初选择留在地球是正确的。
可惜他的躯壳还是太弱了,我只是用真实意志远远地看了他一眼,他似乎就承受不了我的能量而差点暴毙,还好他跑得快,不然我就又得不小心杀死一个人类了。
这也不能怪我,对吧?是他先进来的嘛。
不过,既然说到被我记住名字的人类……
竟然意外的多。
或许是因为人类躯壳的关系?平日里感觉不到什么太多感情的我,除了友情和亲情之外,竟然还产生了某种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的感情——人类称其为「爱情」。
我好像喜欢上一个人了。
虽然大部分时候,我都是属于记忆封印状态的,但一旦需要动用更多的能量,我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解掉封印。
我本以为恢复了所有记忆,我就会淡忘掉那漫长岁月里微不足道的心动,但事实证明,我想多了——
在数以亿计的时间长河中永存的我,竟然只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就爱上了一个人类。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