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谁的过错,我真想就这样推开他,把书捡起来冲回房间,是的,我甚至还没有真正见到的房间已经成为了我的避风港,甚至,在今后的八分之一生命里也一直充当着我的避风港。
“不!不用了!”我气得满脸通红,但我压抑住想破口大骂的怒气,就像一开始我说的,一个人得有修养和文化。
“可我愿意帮忙,你不用谢谢我!”Cris拍着胸脯很高兴的说,他的双脚还踏在我的书上。
“那就麻烦你把脚挪开!”我讽刺他。
“噢,当然,这是个小事,你可以让我做更多!”他明显什么也没听懂,我更生气了,气得肺要炸开了一般。
如果不是妈妈及时过来,我也许会打人生中第一次架。
我躲在妈妈的身后,还能指望我怎样?我只是一个孩子,而他,天啊,他虽然也是个孩子,但他有颗祸害遗千年的心,说不定是什么转世妖怪。
他是我见过最怪的人,没有之一…
Cris side:
通常来说,我不会写什么东西,笔发明出来就是为了用文字记录美好的东西,而如果这个人本来就美好到无法形容,那么文字就是多余的点缀,只会让他失色。
我这么说,是因为,我就是那个人,我是个传奇。
我是镇上球踢得最好的,我长相漂亮,没有比我还漂亮的家伙,所以大家都希望和我交朋友,可是,如果轻易就和别人交朋友,那我就不能保持神秘感,虽然有些人会在身后诋毁我,那都是废话,他们嫉妒我的美貌和智慧。
可是,天才都是孤独的,进入高年级,我真心觉得,孤独会毁灭一个人的意志,但要我和那些丑八怪或者蠢货交朋友,还不如让我自生自灭。
可是,今天,我妈说会有新邻居搬到我们对面,以前那家人喜欢在半夜拉竖琴,所以我私底下叫他们竖琴怪,说实话,他们长得就和竖琴一个样,全是长直挂面头,有时候还油腻腻的,既古板又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