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说这边的租房太不方便了,买个啤酒都要跑这么远,艾琳娜那个笨蛋偏偏就图这几块钱的便宜!”
当然,差了两个街区的房租就像是这个城市的天气一样,处于两个极端。可不是男人口中简简单单的几块钱,不过,满脑子牢骚的他这时候可不会注意到这一点。
他也只是想要一个可以抱怨的对象,来发泄自己换了一个新的环境,却已经无力的境况。
快走了几步,霍普斯在经过一个小巷的时候,突然停住了脚步。
他刚来这里没多久的时候逛过四周,知道只要穿过这里就能省下非常长的一段距离——两个街区!这种距离本来应该开车的,但该死的是,刚搬了家,他暂时还负担不起一辆车。
细长的巷子在这个无光的夜晚看起来黑黝黝的,白天走过几次的霍普斯知道,巷子里住着一个流浪汉,他还买过热狗给他。不过,从来在晚上走过这里的霍普斯犹豫地站住了脚,一时拿不定主意是冒险穿过去呢,还是老老实实地走过整整两个街区的路程。
他掏出手机,打开灯光设置,往里面照了照。手机内置的光可视范围有限,但是足以霍普斯看出来,平时一直瘫在自己窝里的流浪汉不在远处。
“……没人?”
有点惊讶的,这个粗心的年轻人转了一个方向,走进了巷子中。他在那个流浪汉的窝前看了看,发现他用来取暖的破烂被子也不在。
“换了一个地方?也对,这个鬼天气露天可不好受。”
他嘟囔了几句,举起手机对着巷子里面照了照,巷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静,没有丝毫的人声。他下定了决心,往里走去。
如果任何一个有经验的人面对这样的情况,他就绝对不会做出这样不明智的决定。
流浪汉,毫无疑问,是一个城市消息最灵通的一个群体之一,他们都自己固定的小社会,有自己固定的交流渠道。一个占据着一条巷子的流浪汉,绝对不会毫无理由地离开自己的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