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转头,犹犹豫豫地对吉米说:“我觉得我们还是别这么做了吧……”

“为什么?”吉米不解了一秒,然后恍然大悟,窜过来拉住了克拉克藏在肥大衣服下健壮的胳膊,“害,小镇男孩,别考虑些什么道德问题了。我们并没伤害到任何一个人,不是吗?而且,你得弄明白,你已经很久都没有生活在一个固定的住所里过了——老天,我真不敢相信,你在大都会找到了工作却租不到房子,然后就放任自己流落街头,一直没有地方住,直到现在?”

克拉克窘迫地红了脸。

“不是流落街头……我有去旅馆住……”他磕巴地试图辩解。

吉米夸张地瞪大眼睛:“你管那叫旅馆??噢克拉克,跟我来吧,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了。”

“但……吉米……”克拉克身体后倾,浑身都散发着犹豫与纠结的气息,“随意住到别人屋子里去,真的不太好……”

吉米转回头,严肃地竖起手指:“首先,不是‘随意’。我的线人跟我说过了,这是一栋破败的、很久无人入住的屋子。我敢百分之九十九地肯定,这所房子现在处于无人使用的状态,说不定连实际的屋主都没了。其次,你得考虑下你的实际情况呀,兄弟。这不也是无奈之举吗?耶稣听了都会原谅你的,相信我。”

可我信仰的主神名叫拉奥。

克拉克沮丧地在心里这么想。

而且,去那栋小屋沿路的风景,为什么看起来这么熟悉?

很快,他心中的疑问就得到了解答。

那家咖啡店的侧面,有一条小小的巷子,穿过巷子,一栋小巧又精致的木制小屋赫然眼前。

“怎么样?是不是很不错?”吉米转头对他的傻大个朋友炫耀,“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有什么损伤吧?真奇怪,为什么屋主要搬离这栋房子呢?明明只有门口那边和客厅里损坏的比较严重而已。”

——因为美国队长和九头蛇曾经在这里打过惊天动地的一架,然后还吸引来了超人。而屋主则是一位需要极力避免关注与绯闻的、不想与超级英雄扯上任何关系的、刚刚复活的女演员。

克拉克望着那栋熟悉无比的小屋,内心陷入了极度的震撼之中。

运气使然,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缘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