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这次倒好,陈三断了腿,也不知道得养多久,以后肯定不能再打她女儿了,不仅不打她,还得指望她养着呢。”
“我要是她女儿,这个时候就把值钱的东西收拾收拾投奔亲戚去。之前她那姨母看不下去要把她接走,是陈三死活拦着不让,这次干脆直接走,就让陈三自生自灭算了。”
茶楼饭馆但凡有人的地方,都在议论这事。陈三是什么德行她们可都太清楚了,要是懒点也没事,但她爱动手,不是打夫郎就是打孩子。
听说前段时间她收拾屋子说要娶新夫郎了,可把大家吓的不轻,不知道是谁家的可怜孩子要嫁过来受这活罪。
要是实在走投无路,有人宁愿含泪把儿子送花楼里都不愿意嫁给陈三,好歹送花楼里还能有条活路,嫁给陈三那就是死路一条。
正因为陈三挨打大快人心,昨晚衙役就守在不远处,只要没闹出人命,她们就不打算过去。
所以打人者打完人直接就离开了。
虽说陈三罪有应得,但这事到底发生在莲花县,白县令作为县令不能不管。她就发了张通缉令,说缉拿打人者,还写了赏银。
这怎么能行呢?要是打的是寻常百姓,那该追拿,但陈三可是祸害!
有年龄大的,哆哆嗦嗦的拄着拐杖过来,“让我看看是哪个没良心的为了点碎银子敢去衙门提供消息。”
大家凑过来一看,全都笑了。
上头是写了赏银,可仔细一看
嚯!赏银整整三文!
太多了。
想来白县令也烦陈三烦的紧,但陈三作大恶的证据拿不到,而作小恶则是进去关两天又能放出来,关关放放的,属实气人。
这回倒是好了,她腿断了,伤筋动骨一百天,哪怕被她女儿好好养着,陈三也得等年后才能痊愈,若是不好好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