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成了他人生另一端旅程的起点。杰森开始学习,或者说回归,他脱离了律法的束缚,跟随原始的规则。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他第一次亲手杀人,干掉了他的人渣老师。他学会他所有的本领,然后用一颗子弹取走他的性命。
他的老师肩上背负了几十条人命和许多少女泣血的青春。
一比几十。杰森冷漠地计算着。不亏。
塔利亚不太约束他的行动,杰森自己为自己制定了一场盛大的回归。布鲁斯不记得他,哥谭不记得他。
不要紧,他会用自己的熊熊怒火淹没这座城市,唤醒所有人的记忆。没有人可以再次忘记他。
他的计划本该再延迟一段时间进行的。至少要等到他悄悄潜入哥谭,打入哥谭的黑帮内部造成混乱。然后他会被布鲁斯追查,但是他很清楚布鲁斯的招数,他曾经也是老蝙蝠一手带出来的徒弟。
他会好好跟他们玩玩,等到腻烦后选了一个好时间,上演一出好戏。小丑,就该是这出戏里最棒的道具。
自从杰森第一次杀人开始,善良这个词就与他无关了,他的所作所为都不过是为了自己心中的理念。正邪善恶,这些他都不在乎。
杰森是恶棍,是暴徒,是废水池子里爬出来的活僵尸。他早晨对着镜子刷牙的时候,都能看到自己脑袋顶上那一缕白毛,细看瞳孔,能品出劣质染料的绿色。
废水灌出来的活死人壳子,苟活于世的地底老鼠,这就是他,所以才要轰轰烈烈闹一场。做梦吧,他不会让这世界上出现第二个像自己这样的怪物了。
怪物有一个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