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蝙蝠侠。

说不上来的恼怒淹没了原本尚好的心情。杰森将头抵在栏杆上,吸气,呼气,保持平静。

你早就知道这一点,早就理解这一切,为什么还不能正视现实。现实就是你永远都不会是最重要的那一个,因为你自己都办不到这一点。在这种情况下祈求别人的爱,多么可笑。

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贝斯特施加在他身上的魔法起到了作用。他在这段时间里很少能感受拉撒路池的气息。曾经有段时间,他刚恢复神智那会儿,杰森以为自己已经被那个废水池子腌入了味,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地狱硫磺的气味。

在脱离那种疯狂后,他一点点审视自己之前的计划,意识到所有关于蝙蝠侠的部分都应该剔除出去。那是不安定因素,红头罩想要在哥谭的地下世界立足,最重要的是抢在所有人反应过来之前,撕咬吞咽掉其他人的地盘,在漩涡般错综复杂的城市里确立自己的地位不可动摇。

而不是浪费精力在和义警们玩游戏上。

究其根本,不过是他想要用某些东西证明自己依旧被爱着罢了。就像一条被扔出家门的丧家犬,追着抛下它的汽车跑出去几公里,狠狠咬伤主人的手之后,还可怜巴巴地希望能被带回那个有温暖壁炉的大房子里。

用伤害来验证爱。天真到可笑。傻.逼到令人发指。

提摩西·德雷克的存在是一个证明,小丑至今存活也是一个证明。证明那个家已经没有他的立足之地,证明他们的观念冲突不可调和。

他们可以是朋友,可以是对手,可以是引路的灯塔、敬佩的偶像。但不再是他的家人了,哪怕他直到死都知道布鲁斯永远会以父亲的身份爱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