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的成功,不在真富,而在装富,炫富。
互联网,让炫耀财富,本身就可以成为一种钱滚钱的来钱方式。
所以,在华夏,大到王x聪,小到b站上那些卖弄自己阔少人设、进而晒女秘书来钱的u主。
在外国,大到希尔顿家族、某些所谓名媛的封面模特,小到油管上那些晒枪晒车、晒自己用枪扫射自己的车取乐的炫富u主。
他们的致富逻辑是一样的。我炫富烧掉一万块,流量可以为我带来价值两万三万的关注,那就继续烧呗。
前提是你得做相关领域的第一,因为有这部分猎奇需求的人类,关注度总量就那么多。如果别人看到你炫富烧钱赚钱后眼红,模仿你,形成烧钱军备竞赛,那大家的利润就都会下跌,而且第二名是肯定会亏死的。
毕竟,互联网只允许第二名喝汤、第三名以下去死。
这种生意要做成,关键是形成威慑,比如b站要是有了这么一个烧钱的u主,他得至少震慑得住b站其他u主,不能让他们产生觊觎之心。
至少要传达一个信息:你们都没我有钱,你们烧不过我的,就算烧,也是两败俱伤,而且是你们先死。临死的时候,你们也会是巨亏的状态,一点好处也捞不到。
之所以第二名是苟延残喘,而不是跟第三名一样直接死,有时候也是第一名的一种纵容技巧:如果这个行业没有第二名,那么没入行的人说不定就会误以为这不是一个第二名都活不好的行业,就会有源源不断的外行人进来试试水,那多烦?
留一个第二名,像悬尸示众的旗帜一样始终保持挂在那儿,才能让外行人看清楚:这一行别随便进啊,看看,第二名都活成这样了。这是一个零边际成本的互联网思维行业,市场已经成熟了,后来者死!
迪拜只能有一个,以炫富博取公众眼球的成功案例,只能有一个。
因为炫富网红,是不能并存的,网有多大,网下面覆盖的人类炫富之都,就只能有一个。
所以后世的哈利法塔要造得比全球第二高楼高几百米,为的就是传达:你们别指望造得比我晚就超过我,我是会花超过世界第二高楼三倍五倍的钱,去砸这个第一高楼的!
谁敢跟我抢,我就赌命恁死他!
胜负,就看大家都还没估计到互联网的威力之前,谁更有下血本的决心,谁看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