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菊也跟着原主读过些书,对于她原来的名字满意得不得了。对于我这么叫她有些哀怨。我微笑着安抚她,名字我是不会改的,只是这么叫而已,她也只能委屈地妥协了。
坐上轿子(没办法,小菊强烈要求),我把凌府周围的几条街都逛了一遍,把地形都摸透了之后就打算回府。小菊看着我一脸疑惑:“小姐,今天咱们不去花店吗?”
原主还有着大多数古代女子的爱好,喜欢花,尤其是菊花。
我的闺房(现在是我的了)摆满了外面难得一见的名种,我还有个专门的花园,里面百种菊花争奇斗艳。
菊花在古时寓意高洁,一如原主,可我不是原主,看见一屋子菊花,我只觉得蛋疼。
等我真正适应了大小姐这个身份,我一定要把那些花全都送走。
“不了。”我不想去,对于原主熟悉的地方,我能不去就不去。我回了府,进到客厅却看到我爹正在和几个人攀谈,刀剑都放在一边。
我登时就明白他们是什么人了,我老爹传说中横跨黑白两道的传闻真不是盖的。据说我们凌家祖上也在江湖上闯荡,因此这些事,老爹倒不会都避着我,甚至帮里的那些骨干,我都是识得的。
老爹看到了我,我照古代闺阁女子的方式给他们见了个礼,就回了自己房间。
看着满屋子花,我愁苦地托住了腮。
大家闺秀真的没有什么可干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原主不是荆州当地人,没有什么闺中密友,平时也就侍弄一下爱花。我自己没种花的兴趣,又不能拉着可能识破我的小菊一起愉快地玩耍,日子真是无聊透了。
为了尽量像原主,我捡起了原主学到一半的琴棋书画,拿起剪刀开始荼毒那一屋子名花。
三年后,我成了荆州城第一高岭之花,上门求亲的人踏破了门槛。
彼时我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