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他想要直接杀掉狐狸精做围脖的好想法注定不能实现。只能采取迂回办法,干掉明显脑子有坑,还特他妈善于脑补,觉得自己报恩方式和白素贞有异曲同工之妙的狐狸精。
你是妖精了不起哦,就可以那么没有自知之明吗
人家白素贞找许仙报恩,虽然同样是‘大恩不言谢唯有以身相许’,但人家可没有害过人,也没有自以为是到明明没什么关系,就一口咬定和‘他’两情相悦,‘他’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妻生子,是渣男行径。
如果同路去省会城镇的一路上,‘他’有什么出格的行为,哪怕季言之都会唾弃‘他’,认同‘他’是一个渣男。
问题是原主真的是读书读成柳下惠那种坐怀不乱真.君子的书呆子,是真的相信了狐狸精卖可怜说的那一套身世,真真正正没有什么出格的行为,甚至连话都很少交谈,哪怕有时候狐狸精刻意为之,原主依然稳住了自己沉默寡言、抠门的人设。
所以哪里来的两情相悦,哪里来的抛弃糟糠妻,他读书读傻了,也别这么驴他吧。
“...不行,越想越觉得自己的身子有极大的危险!”
季言之是真的觉得狐狸精之所以选择用‘大恩不言谢唯有以身相许’来作为报恩准则,最大的原因这世的他,长得十分的好看。说塞潘安也不过为过,哪怕因为家庭情况,身子骨瘦弱苍白,穿得也不咋地,一身青布书生袍洗得颜色发白,也无损他的颜值。
就像一颗明珠一样,哪怕短暂的蒙层,也终究会绽放独属于他的光芒。
“那个不可言说的玩意儿,一定是馋老子的身体,不然呵呵...”
什么大恩不言谢啊,从来都只是长相俊俏的郎君的专利,如果换做一个长得巨丑的汉子,你瞅瞅谁愿意喊一句大恩不言谢唯有以身相许,只会大恩不言谢、小女子下辈子做牛做马衔草以回报恩公的恩泽。
所以季言之很确定,那只狐狸精,就是馋他这辈子的身子,没有之一。
只是季言之...特么的,没法画蕴含了无限道意、充斥着灵力的符纸啊,一想到有只脑壳有包的狐狸精对自己虎视眈眈,季言之就有从此该穿狐狸皮裘、吃狐狸肉的冲动。
这不,篝火上架着的陶瓷小锅熬煮的小米粥煮好了,季言之应是用吃肉的力度,恶狠狠的连喝两碗小米粥,最后肚子溜圆的从书架里拿出一本书,开始就着篝火的亮光,席地而坐看起书来。
荒野山庙外的不远处,突然传来了细碎的脚步声,不太像人的脚步声,反而像是动物。
山庙里,季言之动了动耳朵,决定装作什么都没发现,继续垂目借着篝火的亮光,翻阅着手中的书籍。
这是明面上的动作,暗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