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如果这是告白的话,也太没水准了一点,”布鲁斯面不改色地尝着一份甜品,“别忘了你面前坐着的可是蝙蝠侠本人,肯特记者。”

毕竟,布鲁斯·韦恩公布自己“身份”的时候,克拉克就在发布会现场。

“布鲁斯……”克拉克有些无奈地说,“我是说真的。”

“为什么?”布鲁斯咬着勺子,“超人强大,光明,近乎无所不能,又偏偏是个该死的道德楷模,而你是一个大都会人,还在星球日报工作,为什么会对哥谭的都市传说感兴趣?而且,蝙蝠侠也不是什么英雄,只是个藏头露尾的罪犯而已。”

“韦恩先生!”克拉克有些不快,“蝙蝠侠当然是个英雄,虽然他并没有什么强大的超能力,但至少,他一直在为哥谭做一些正确的事,并从未放弃过。”

“比如触犯了上百条法律?”布鲁斯对此嗤之以鼻。

和超人不同,蝙蝠侠的确触犯了很多法律,这毫无疑问。

打个比方,同样发现一个连环抢劫杀人团伙,超人可以在他们作案时察觉,瞬间出现在现场,救下受害者,一秒钟内全部打晕后扔到警局。

由于犯罪正在进行,所以还可以按见义勇为来算。

但蝙蝠侠做不到。

蝙蝠侠只能在事后去现场调查,躲开警察小心翼翼地搜寻线索,私闯民宅抓到一个可能给他们销赃的中间人,动用私刑打断几根骨头逼问出更多线索,黑入公共监控系统调查取证,最后才能抓捕犯罪团伙。

这些事原本应该由警察去做,甚至就连警察都碍于程序正义没法执行。而蝙蝠侠以私人身份做的一切,毫无意义都是非法的,每一步都触犯了法律,就连蝙蝠车也是——涉及超速和非法改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