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众所周知,和正联成员一起开party=参与正联事务,没毛病。

但是不管怎么说,在没法下重手的情况下,想搞定两只训练有素,又怒气爆表的罗宾,哪怕对蝙蝠侠而言也很有难度。

迪克的柔韧性满分,身体灵活程度比蝙蝠侠还强,打起架来都像是赏心悦目的表演一样,一击即退,从不过多纠缠,所用的体术,技巧和道具都是完完全全的蝙蝠侠风格,给布鲁斯造成了极大的麻烦。

蝙蝠侠第一次后悔,他似乎把这个学徒教得太优秀了一点。

杰森的风格又恰好相反,他底子没有迪克好,还没有完成全套专业训练,战斗力弱了很多。不过在哥谭街头摸爬滚打好几年的杰森,最不缺的就是那股狠劲,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打起来就像只半大的狼崽子,逮着机会就想以伤换伤。

布鲁斯自然不会让他那么做,于是难免有些束手束脚。

最后,布鲁斯费了好大功夫,先把杰森踢出战斗,然后付出正面挨了两棍的代价,才把迪克绑起来,换掉已经不能穿的外套,从韦恩庄园里开车溜出来。

还好还好,也就比平常训练的时候稍微狼狈一点,不算什么。

“所以你就这么跑出来了?”克拉克捂着脸,觉得某个智商世界前三的家伙,情商真的没救了,“那完了,除非哥谭发生什么大事,比如阿卡姆疯人院集体越狱,否则短时间内你是别想回家了。”

这样啊,估计得在外面住两三天了,布鲁斯计划着,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住一周。

阿卡姆一周没人越狱的确算是运气好了。

“说起来,迪克和杰森不会追来大都会吧?”克拉克有些担心,“他们都没有跟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