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长久的不在江湖中出现,很容易就被人忘却,假使这个人再有名气一点,还有人找一找,找不到的,自然就是死人了。
这就是江湖。
和尚给了他们一条染着血迹、还带着脓水的布带。
那东西散发着一股不可言喻的味道,比臭鸡蛋还要难闻。
因为那上面还残留着一些毒液。
这样一条布带没有人愿意要它。
但此刻对于陆小凤来说,他的确意义非凡。
因为这条带子的主人是叶孤城。
城内当然找不到鼎鼎大名的白云城主,因为他真的躲到了荒郊野外去!
陆小凤微笑着收下了布带。不论这个人为什么而来,都给他带来了一些线索。
周怀瑾叹道:“果然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谁不知道自春华楼一剑之后,压叶孤城的人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
这条带子不仅能使人致富,还能化作催命符。
无论如何,见叶孤城的机会就摆在眼前,他们于情于理也该去见一见。
阴暗潮湿的一间矮屋子,很宽阔,却照不进什么阳光来,空荡荡的只留有一床、一桌、一凳而已,衬得唯一一豆灯火更加的昏黄黯淡,还没有外面的月亮亮堂。
屋子里都是土,在这样的屋子里很难保持衣服的洁净,随手一刮便抓得半张蛛网,轻飘飘的坠落,那蜘蛛也不知去了何方。
这样清冷的庙是叫人很寂寞的,尤其是周围风声不倦,更显得这里的荒凉。
叶孤城躺在那狭小的木板上,他连翻身都难以做到,因为这年久失修的床榻已经经受不起任何的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