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不知道他脑子里转着这么多念头,双眼亮晶晶地看着他说:“你是夏洛克。夏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该是一个问句,珍妮却说得很确定。

夏洛克点了头。

虽然心里已经知道,但看他点头珍妮更高兴了。

她很开心地自我介绍:“我是珍妮,珍妮贝利维尔。”开心,也认真。

珍妮一共郑重其事地跟他自我介绍过两次,每次他都没有认出她。

从他的脸上珍妮看出来,这个名字对他没有任何意义。

这不是他给她取的名字吗?他怎么能忘了呢?

珍妮当然是有些伤心的,但也只是一瞬。她很快就自己找到借口把自己安慰好了,虎大王说人类很脆弱,大约他们的记忆也很脆弱。而且人与他们妖不同,21年对他们妖来说是很短的时间,对人类来说却很漫长,几乎占去寿命的四分之一,甚至更多。若换算成他们妖的时间的话,没准得是个几千年。

那么漫长的时间之前的事,一时记不得总是有的。别说几千年,她连一两百年前的事很多都记不得了。

珍妮将自己说服的很妥帖。

后来她得知夏洛克的记忆一点也不脆弱,相反还记忆超群时,她也没再想过这件事了。她的确一直对他很大度。

总的来说,珍妮当时的心情很愉快满足,还很有成就感。

她看着夏洛克想,她为了找到这个人努力上进了21年,也是为了找到这个人,她干脆果决地跑出生活了500多年的林子。

现在她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