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起源,和《大宪章》相似,并非什么照顾全体民众的良善组织;而是一个贵族群体(后来扩展到更广的、有产者阶级)同王权对抗的工具。
议院召开国会, 可不是跟君主单纯聊天、发牢骚、提建议。他们需要实打实的讨论利益分配, 确定彼此的义务和财富份额。
未必有什么崇高的理想,大抵都是原始的欲;;望。
政治文化里分权和制衡的观念,这个年代尚未形成清晰的理论体系。但实际操作中,已或明或暗投入使用。议会提供了一个和平磋商、制定政策、协调解决问题的平台——上议院涉足立法和司法,下议院插手干预财政, 在此时期的英格兰, 已初现雏形。议员们制约着政府,促使后者行政决策时,尽可能谨慎周到,顾及更多阶层或集团的利益。
这就是议会最大的意义。
适合的生产关系制度, 能促使生产力发展, 有利于国强民富、社会稳定且前进。虽说,从来没有完美的制度——只有不太坏的制度, 只有符合某阶段、生产力进步和文化发展需求的制度,只有满足一定时期人们理想设计的良好制度——但从后世者角度来看,议会确凿无疑,推动了西欧大部分国家的文明历程。
第一个反例,史上的英王查理一世。他专横自负, 财政危机下不肯让步,强行解散国会;最后被议会军领袖克伦威尔击败,以叛国罪被处死。
第二个反例,是法兰西王国。准确来说,他们那儿不叫国会,叫三级会议。本来法国有通过三级会议、各阶层协商国策、共度危机的传统。但1614年至1789年的175年间,政府顶层权贵只顾玩自己的权力游戏,不再召开三级会议。于是,在经历了路易十三路易十四穷兵黩武、路易十五荒yin腐败、路易十六平庸无能后,政府积重难返、近乎破产、信用扫地——最终,在1789年的三级会议上,民怨爆发,大革命将王政赶去了穷途末路。
这里,又涉及到议会的另一大好处——议会中的权力博弈,固然能使政策满足更多人的利益;而作为政府,善用议会,则可以拉拢支持者,安抚民心。
《旧制度与大革;;命》中便提出此类观点:因三级会议乃至地方议会的“消失”,导致接受自上而下独;;裁统治的民众,百年来只能默默忍受,找不到改良、反对、合法抗争的渠道;他们因此积怨日深,甚至连无关的天灾都归咎于现行政府;而在革;;命火星点燃之后,他们动辄陷入狂怒,暴力行为一发不可收拾。
当然,披着民主共和外皮的“议会”,有时自己也会成为残忍暴君——投票毒杀苏格拉底的是他们,砍了路易十六及其王后的也是他们。后世的法国人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表示,身为“决策集体”的大群体,其智力和效率并不乐观。
但玛丽坚信,议会这个有活力、有动力、敢为己方利益叫嚣、能对抗专;;制政府的机构,许多时候,可以阻止最坏的情况发生。
能令议会妥协、接受的国家道路,也许不是最好、最便捷、最迅猛、最光明的;但至少,很大程度上,是中庸的,伤害相对有限的。
如真实历史上的伊丽莎白一世,及她身边的智囊团,并没有传言中那么英明神武。所以,议会的态度是:早期他们充满景仰的支持她,中期他们不太乐意的服从她,后期他们忍无可忍的反对她。总之,在最糟糕的情况发生前,逼英格兰女王作出适度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