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了看身后的夜莺,姑娘的脸上,平静如水。她只淡淡道:“我不认识他。”
“你叫什么名字?”浅水清问那少年。
“我叫林跃。”
沐血立刻凑上来:“岭南盐业联盟会会长林子聪的儿子。三天前被咱们带来,不过是他自愿的,他父亲为了他儿子不吃苦,先送来五千两银子,然后每过三天就送来一只鸡,一只鸭,半头猪和一袋白面。”
浅水清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他看看林跃,沉声说:“你也想学她?”
林跃大声喊:“是!将军,我知道你瞧不起我们。但是我们富贵子弟,也并非个个脓包。我们的确出身大家,享过富贵,但这不代表我们就没有理想!不代表在国家需要我们挺身而出的时候,我们就一定会畏缩不前!至少我林跃不是这种人!”
他看看夜莺,大吼道:“我要当兵,当真正的兵,那种上战场打恶战,为国为家扬血建功的兵!我不想做为你佑字营的福利洒钱的财神兵!她一个女人能做到的事,我一个男人,也能做到!我不想过那种连女人都看不起的日子!我是男人,我也有我们男人的尊严与骄傲!”
那一刻,他浑身沸腾的血液已经燃烧到了顶点。
夜莺的话,深深地刺痛了他。
他曾经也是父母掌上的明珠,也曾经纵情纨绔,过那不知忧愁为何物的日子。每天出入跟随,总有大批随从卫护,每说一句话,都有人奉上最谄媚的奉承,每想要什么,都会有属下立刻去为他做好。
然而来到这佑字营,他发现自己再不是自己曾以为的高高在上的贵族,恰恰相反,没有了父母的庇佑,他们连屁都不是。
每一个贵族少爷,在那些当兵的人眼里,只是一台台取钱的机器,他们尽情的榨用,却不会给他们任何好脸色。
他们吸着这帮少爷的血,却绝不会因此而感激或尊重这帮少爷。
因为,少爷们自己都没有这样的自觉。
夜莺的说话,第一个敲醒的就是林跃。
在他发现自己原来并不值得骄傲之后,那被刺痛的男人尊严立刻占据了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