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你今天要参加军训吗?”作为军训负责人,颜青橙出于负责地问了一句。

“参加。”

“你买鞋干什么?”

“坏了一双。”

颜青橙点了点头,看了看刘长安手里的新鞋子,张了张嘴说道:“其实……其实我会修鞋。”

“啊?”刘长安拿着自己的橙汁,有些意外,因为这真的是一个极其少有人能够掌握的技能了。

“不过也没什么,像你这样的公子哥,坏了就换新的也很正常。”颜青橙说完,头也不回地往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刘长安感觉莫名其妙,自己怎么就成了公子哥?他明明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质朴节俭的穷酸书生气质,这是他此生的自我定位,颜青橙的话让他有点不乐意。

还有会修鞋虽然少见,但是有什么了不起的吗?刘长安刚好也会,说起修鞋这件事情,也是随着人类文明进步而变化的。

例如远古时期,人类很多时候都是光脚的,而光脚在热带地域很容易感染寄生虫,一些人的脚会长出一层厚厚的垢物,时间一长能够刮出厚厚一层,里边隐藏着许许多多扎进血肉的虫子,现在非洲那边还有这样的情况,他们修鞋就是刮脚了。

在人类学会制作编织鞋,木鞋,兽皮鞋,布鞋等等手工制作的鞋子时,修鞋才正式成为一个职业,鞋匠也是在这个时期登场。

很多时候鞋匠意味着他不但会修鞋,他还会制鞋,在物质经济发达时期,更多人愿意当制鞋匠而不是单纯的修鞋匠了,等到了现代社会,一双鞋子极少会小心保养穿个三五年,修修补补又三年,修鞋这门技能就很少见了。

也就有些人买了球鞋舍不得穿,意外淋了雨或者洗了掉色染色,这时候大概会想到有没有修补的可能了。

绝大多数时候鞋子坏了就该丢了或者换了,刘长安看着自己的新鞋,不禁想自己真是十分善于融入普通人的生活啊,真是细致入微的无懈可击。

喝完橙汁,刘长安把瓶子丢进了五十米以外的一个垃圾桶里。

刘长安去寝室里换了鞋子,然后看了一会书,就和孙书同,秦志强一起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集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