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委托?”格蕾丝无奈,继续问道。

“暗杀啦,”死侍稀松平常地说道,“就是地点比较麻烦。”

“地点?”还有死侍不能来去自如的地方?

提起这个那边的死侍就发出了有些生气的喊声,最后咬牙切齿地说道:“哥谭!”

格蕾丝愣了一下。

而电话那头的人像是要将挤压的怒气全都发泄出来一样,如同倒豆子一般抱怨了起来。

“那只蝙蝠真的太烦人了!说什么那个人还不能死!”

“不知道他从哪里得来的消息,我去了两次,居然都被他阻止了,气死我了。”

“对了,不仅是那只蝙蝠,他的崽子也是一等一的烦人!”

格蕾丝听着死侍大骂了一通蝙蝠侠,没有打断她。

因为布鲁斯·韦恩的关系,格蕾丝也是有去调查过哥谭这座城市的。

哥谭可谓是犯罪者的天堂,是美国国内的一座孤岛。

这并不是指地理方面,毕竟开车就可以来回大都会和哥谭,这里是指政治上的孤岛。

哥谭充斥着罪犯,从大到小,就仿佛这座城市是孕育罪犯的母体一样。从来没有政府工作人员能清洗这座城市的黑暗,他们无法抵抗,甚至只能被同化。

久而久之,政府对这座城市已经是半放弃的状态了。哥谭有着哥谭自己的做法,谁都干预不了。

最明显的可能就是,这样一座城市居然没有死刑。

罪犯们就像是有了一个天然的保护一样。

而这样的城市却也孕育出了蝙蝠侠这样的人。

他是恐怖的象征,他是所有罪犯的噩梦。

格蕾丝在阅读完关于蝙蝠侠的资料和报道之后,心里隐隐有些佩服这个人。

哥谭市的黑暗骑士是位极为自制的人物。格蕾丝自问面对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如果有机会,她会选择杀了那些人一劳永逸。

而蝙蝠侠居然可以一次又一次,将那些罪犯重新扔回监狱。无论他们越狱多少次,他都会站在那里。

格蕾丝心底觉得这种行为毫无效率,她永远不会选择这样的方法。但她想,这么简单的道理蝙蝠侠肯定也明白。

但蝙蝠侠还是选择了这样的方法。

那个人的背后必定有什么自我信仰在支撑着他。

对于格蕾丝来说,这是位很有意思的人物。

“你还没说,你的任务对象和荆棘纹样有什么关系。”格蕾丝将话题又转了回去。

“咳,我看到他的手杖上有那样的纹样哦~”死侍马上解释道。

……手杖?

“不是项链吗?”格蕾丝问道。

“不是,我以我的丁丁发誓是手杖。”

格蕾丝沉默片刻:“哦。”

死侍顿时大呼小叫了起来:“这么冷漠?!”他可是拿他的宝贝发誓的?!

“闭嘴,”格蕾丝毫不客气地冷声道,“你现在在哪里?”

“还在哥谭。”死侍对于自己好几天没完成任务这件事非常不爽。

放以前他早就拿到佣金潇洒快活去了好吧。

“……我来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