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To签。
很少有人——或者说,在今天之前,杰森都认为只有这张沙发上的两个人才知道他最喜欢的歌手是谁。没人不喜欢披头士或是皇后,但是每个人总有自己的偏爱。女歌手在台上右手持着麦架,右手夹着一根香烟,在烟雾里一句一句的从《Born to die》唱到《Summertime sadness》。来自加州的海风裹着海明威和菲茨杰尔德吹走的美国梦,从金钱与荣耀上拂过,让自由同迷茫一起降落在这个哥谭少年的双肩上。他站在滴水兽雕像之上,看着田园牧歌的景象在歌声中被扯碎,露出底下再鲜明不过的哥谭颜色。
而她的第一张专辑早早的被下架以至于在市场里始终难觅踪影,一直是杰森心里的遗憾。
直到现在。
埃斯梅体贴的起身离开,想要给他留出一些空间。他却叫住了她:“你今天晚上去找他吗?”
埃斯梅点点头。杰森没有再说什么,她却明白了:“我会告诉他的。”
(三十六)
女巫和黑暗骑士在这座城市里本可以有很多相遇的理由。
并不是蝙蝠侠武断,只是在哥谭,拥有超能力的人实在太喜欢搞事情了。即使不是什么不怀好意的反派,控制不好能力的蠢货们也足够挑起一朵水花,然后被本地的巨鳄掀成一片巨浪了。
在她初次出现在哥谭的时候,韦恩老爷调出了那份自己作为校董亲手签署的奖学金批准书,眼皮狠狠地跳了三下。
他观察了她一阵子。然后带了点疑惑的又观察了一阵子。
…这年头居然真的有好好过日子不惹事的超能力者?
蝙蝠折叠起了自己的双翼,在黑暗中继续观察。
…然后她还带着一个哥谭最难搞的人开始好好过日子了?!
那段时间提姆摄入的□□让他的肚子叫的更大声了——大半夜的研究小情侣吃各种美食的录像确实挺不容易的,更糟的是看完之后还睡不着。
达米安嘲笑完红罗宾往上蹭了蹭的体重之后决定让老爹这么久以来的注意力得到一个回报。他的行事也可以说是非常谨慎了。鉴于对方的能力并不明确,罗宾装成了一个乖巧的地铁卖花男孩,在对方掏零钱的时候把窃听器安到了一个她绝不会注意的地方。
他成功了,她甚至都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对,还给了他整整十美元。
…然后他听了十分钟的美国队长讲座,气的追着在一边看好戏的红罗宾打了一顿。
韦恩老爷这才意识到她虽然不搞事,但其实是个能兵不血刃放倒他三个儿子的扫地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