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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时候就已经认识的人吗……?

如果是恋人的话,那十年后的我眼光还算不错,至少没有因混黑脑崩而衍生出奇妙的品味。

整齐笔挺的黑西装和青色领带之上,是一张让女性都自叹弗如的端秀面孔。幽深的苍蓝色瞳孔,微吊的眼角,长长的鬓发和刘海垂到了我的额头颈间,撩拨出阵阵蚂蚁爬过一般的微痒。

……干得不错,十年后的我。

不对不对,现在不是感慨自己品味的时候——

“啊~~~啊,兄弟真狡猾。换手嘛,我也想抱小小的真知啊。自从长大之后,她就完全不和我们亲近了,这种占便宜的机会不多呢。”

从身边极近处传来的另一把声音,刹那间把我整个人砸进了冰窖。

这么说来,男人的五官确实有种难以言喻的亲切感……

“你们…………迪、达姆?”

“嗯嗯?我在这里哦。”

抱着我的长发青年干脆地应了一声,像摆置明清瓷器一样小心翼翼地把我放到了地上,一手搭住我的肩膀让我站稳。

蓝色的眼睛,爽快利索的语调。

“……是迪吧?”

“嗯,当然是我啦。看起来像其他什么人吗?”

“……不、不如说完全认不出来是你了……”

半分钟前还在眼前撒娇的小鬼头突然拔高了几十公分,面容英俊西装笔挺,周身散发出成熟大人的严肃气场……一般人都没法马上接受吧。

“虽然我也很想加入这场跨越十年的叙旧……不过,我们收拾得太慢了。不懂情调的打扰者登场了哦,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