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齐开始与德·夏洛莱伯爵约会。

平心而论,这位伯爵先生非常适合结婚。

他是一位真正的绅士,绝不会冒失地指出女士的种种问题,哪怕她穿着裤子和他约会,他也只会微笑着说:“虽然看上去不太得体,但我赞同女士有选择自己穿着的权利。”

当然,她不会真的穿着裤子,去检验这番话的真假。

她已经渐渐意识到,女人的一丁点儿变化,都能令男人大惊失色。

打个比方,男人几乎天天在酒馆打架斗殴,可怜的酒馆老板过两天,就要把桌椅板凳敲打一遍,有时候甚至会为了一个剧院座位而掏枪决斗。

她不过是因为救人心切,在剧院放了把很快就被扑灭的火,社交界就像被捅了蜂窝的蜜蜂似的,一见到她,就嗡嗡嗡个不停。

要是她穿着裤子和德·夏洛莱伯爵约会,估计会令一些体面的绅士晕倒——以他们缺乏劳动的瘦弱体格,说不定真的会晕倒。

一八-九五年,二月二十七日——也就是半个月后,德·夏洛莱伯爵向她求婚了。

五月一日,他们完婚了。

这期间具体发生了什么,莉齐记不大清楚了,只记得婚礼很盛大,礼裙很漂亮,教堂里点了上千支蜡烛,营造出朦胧而梦幻的氛围。

德·夏洛莱伯爵——现在该叫他兰斯了。兰斯脸上的微笑非常温柔,非常得体,简直像戴了副面具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