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她在心里念叨着这个名字,十分不解。
她是个备受娇宠的女孩,身上永远不缺天鹅绒、塔夫绸、波纹绸和绫罗绸缎,脖颈、手腕、脚踝永远不缺黄金和宝石打造的珠宝首饰,杯子里的香槟酒永远不竭,抑郁的情绪永远不会在心中过夜。
这辈子遇到的最大的挫折,就是父亲失踪。但这挫折还未彻底落在她的身上,就被埃里克拿走了。
她的脸蛋儿能随意切换阴晴两种情绪,也是因为人们愿意纵容和迁就她。
即使是一开始对她百般看不惯的兰斯,最后也拜倒在了她的裙边,甘心忍受她暴躁的脾气和粗俗的举止。
她似乎生来都是一个叫人疼爱的大美人。
正因为如此,她不太理解,埃里克为什么如此轻易地就对她产生了好感。
假如有人救了她,她会很感激,会想尽办法报答对方,永远都不会忘记对方的恩情,但唯独不会喜欢上对方——她得到的善意太多了,仅仅是救命之恩,还不至于让她以身相许。
只有从未感受过善意的人,才会像饥渴的野兽一般,对着那么一点儿善意穷追不舍。
突然间,她明白了埃里克为什么从不相信她喜欢他。
他从未感受过善意,自然也从未感受过爱意。
对于一头生来就被驱逐、被追猎、被厌憎的丑陋野兽,有人能把他从笼子里释放出来,已经是他所能想象的最美好的事情。至于被喜欢,他从来没有想象过这种事,又怎么会相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