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在未来将有一个爱你的,也是你爱的,肯为你舍弃一个世界来救你的男人。若死了,你便再也见不到他。”
我说完,吻了吻她的额头,正如我习惯对沙姆所作的那样。
这个世界的我虽然对她感兴趣,但是并不准备将暗杀者转让给她。
那么由我来完成我本该完成的事,点燃这女孩心中的希望与黑暗。
活下去,然后到我这边来,我可爱的人偶姑娘。我等着你。
☆、五十七、自娱自乐
小樱的体内有间桐脏砚的本体——脑虫。我与她的对白,所有的一切,那名随着时间推移忘记本心的老人都看到了吧?与我有着类似兴趣的他,想必对我所设定的剧本感兴趣,将以残忍的方式折磨樱,逼迫她做出选择。在痛苦中挣扎渴望求生的女孩,是否能下狠心杀死他人来获得拯救,这是一道有趣的人性选择题。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感慨,上帝到底是为了什么制造出我这样人格缺陷的作品,令善良又可爱的孩子遭受苦难呢?神啊,像我这样的存在,真的没有道理。可是死亡偏就一次次的抛弃我,令我被无尽的空虚所吞没。
时间过得飞快,没留多少工夫让我来s堕落的圣徒。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英雄王最终被远坂时臣召唤了出来。他显然不认识言峰绮礼(我),这也没什么奇怪。即便是在另一个空间发生过的事,在这一个空间的他并不明了。唯有英灵座上的是英雄王的本体,眼前的只是一个在这个世界的分|身。打个比方,不同角度的光同时照射物体,产生好多个投影——眼前的英雄王,也是投影之一。
说实话,见到s超级赛亚人造型的他,我感到些许的怀念。那家伙已经很久没有用这样全副武装姿态出现在我面前了,造型不同给人的感觉也完全不同,早已习惯的魅惑狐王变身回海胆真让人红果果的芥末呢。性格上,这位王也更为尖锐高傲,远没有我认识的那位冷静跟聪慧。嗯,不过也可能只是心理作用,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不是?
我开始怀念我的王了,怀念他的声音,怀念他的身体(作:……= = ),我承认或许我只是单纯的欲求不满,谁让还老返童的魔药令我的身体素质乃至精神都维持在青年时代呢!不过我真的没有决心毅力以及勇气强推这个世界的王,只因这个世界还有一个言峰绮礼……那些说可以3p的混蛋你们真心够了,我还没底限到连我自己都坑爹的地步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