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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明卿一边咳嗽,一边很艰难地抬起脸来,“你刚刚说什么?”

她是不是幻听了?谭明梨说她怎么了?

“我说我谈恋爱了啊。”

谭明梨不觉得自己哪里有什么问题,很坦然地道,“是一个很好、很可爱的女孩子。或许有空你们俩可以见见,我觉得你应该也会喜欢她的。”

“这个发绳就是她的,”谭明梨晃了晃手腕,目光柔软下来,有点嗔怪地道,“我刚刚给你看了半天,你都没有反应过来。”

不是说戴上女朋友的发绳就说明自己谈恋爱了吗?明卿连这个都不知道吗?到底谁才是土生土长中国人?

谭明卿目瞪口呆:“……我真是无语了。”

值得吐槽的点太多,她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先说哪个了。

到底该惊讶谭明梨忽然就不声不响地谈了个恋爱,还是该震撼谭明梨闷声干大事,突然变弯,还是该吐槽这种都快三十了还把女朋友发绳戴在手腕上的高中生操作啊。

她姐好歹是谭氏的老董,又是从少年时一直名声在外的谭家明月,看着端端庄庄矜矜重重的,温柔又漂亮的一个人,别人手腕上戴名表,她倒好,西装袖子一撩,手腕上戴着女朋友的发绳?

还是小兔子特可爱的那种。

谭明卿心都累了,拿出张纸擦桌子上的水渍,“下次还是直接等到你跟你女朋友结婚再通知我吧。”

劝谭明梨不要这么突兀地对她出柜,她心脏真的承受不来。

越想越无语,谭明卿还是忍不住问她:“这个手腕上戴女朋友发绳……你是从哪儿看的啊?”

谭明梨思考了片刻,轻声说:“就是……忘记在什么软件上看的了——上面说是,要戴女朋友的发绳。”

原文是“这样表示你很重视她,证明你心有所属,又暖又贴心”。谭明梨记性好,看了一眼就记住了。

她当然希望自己在小水心里“又暖又贴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