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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看来,能瞒着他办好事情是本事,比对他样样告知却一事无成要好得多。他欣赏喜欢谭明梨,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她聪明沉稳而又坚决果断——恰如年轻时的他自己。

明梨跟赵家的孩子在一起,并且得到了赵鸿梁和赵之华的同意,这下却一下子扭转局面,成为一件极好的好事了,几乎值得好好地庆祝一番。

谭景山虽然今年已逾七十,但头脑仍然清楚敏捷,抬手的功夫便已经想到了今后两家联姻的种种好处,即便沉稳如他,也不由得露出了一些喜色。

在他这个位置和年龄,看遍众生百象,对孙辈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什么的早已完全不在意,那些对他来说都是无足挂碍的小事。

只要对谭氏和谭家有利,那么就是好事;反之则就是坏事。

而现在,在得到了赵家认可接纳之后,明梨跟赵家孩子在一起,毫无疑问属于前者。

“那个孩子是叫——赵光水么?我记得她,一个很乖很腼腆的小姑娘……”

乖是好的,腼腆也是好的,这两个词都可以指向一个结果,就是好哄和好拿捏。

如果这孩子的性情像她母亲赵之华,那反而才不大好。

作为合作伙伴亦或是竞争对手,谭景山毫无疑问地欣赏赵之华;但如果是作为孙媳,他并不喜欢像赵之华一样强势傲慢的女人。

谭景山眯起眼睛,慢慢地道,“现在也长成大人了,挺不错的。明梨,要是你有空,什么时候把她带来跟爷爷见见,我给她提前备好见面礼。”

谭明梨点头应好。

“你有想过跟她生一个孩子么,明梨?”

想了片刻,他忽然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