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普罗塞就这么成功了,因为什么?因为他表现的太理所当然。

仿佛他的行为无可指摘,让别人有一种不应该去阻止的感觉。

这就是普罗塞的人格魅力,同样的,这样的人格魅力哈迪斯也有。

冥王位高权重,但却在一人之下,说他对神王的位置没野心,鬼都不信。

但是他却偏偏能让所有对宙斯不满的人集体把他无视了。

该说是和冥王合作,最后当上神王的更有可能是哈迪斯的威慑呢?

还是冥王自己就能造反,我们拉着他掺合到底算怎么回事的心理在作怪呢?

反正种种理由有很多,但要真说起来,还真说不出所以然。

这样天然的让人觉得理所当然的魅力,很多时候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所以纯粹的冰冷的质感,就是从神性上升到性格的不讲道理。

而这样的人有两个。

哈迪斯是,普罗塞也是。

他们不过是按照自己的性格去行事作态,却让所有人产生不自觉的敬畏。

一旦当这样的敬畏被打破,就好像眼前一亮一样,发现整个世界是那么鲜活。

普罗塞就是以这样生色的模样出现在哈迪斯面前,并一点一点把自己装到哈迪斯心底。

“冥王像寒冬的死亡一样冷酷,但冬天也会在春光烂漫下美不胜收。”

同样是不讲道理的人,普罗塞就能更加理直气壮的对着冥王说出这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