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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仅仅知晓不算是共谋,但林倾月不愿有一丝一毫的可能,牵连到她的姑娘。

她要让徐路栀置身事外,清清白白。

……

随着国庆的临近,天气渐凉,林倾月在路边看见他的次数越来越多。

最开始还是一闪而过的人影,偷偷摸摸尾随在她身后,最近几日已经是光明正大,甚至就坐在烧烤摊的对面桌子堂而皇之地打量着她。

林倾月避开和他的眼神正面对视,只是不经意间扫过男人浑身上下。

跟一年前分毫不差,只是干脆剃了一个光头,锃亮的脑门,混不吝的神情,看上去更像是个地痞流氓。

而他看向林倾月的眼神,明晃晃的,毫不闪躲,就像在看自己的所属物。

而从世俗意义上来说,林倾月或许也确实算是他的所属物。

他的十七岁就跑出去的亲生女儿,和他朝夕共处了十七年,乖巧听话任打任骂。

却在他的老婆跑了之后,借着一场席卷山村的泥石流,搭着救援人员的车,毫无预兆地跑出了他的手掌心。

一找就是七年,然后接着又跑。

不过没关系,他有的是时间慢慢找,女儿出息了,有钱了,那就该把钱都给他花;女儿要找妈,那就该把找到的老婆还给他。

在他看来,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像吃饭喝水那么自然,甚至不需要思考。

老婆是花钱买的,就该任劳任怨服侍他一辈子;女儿是辛苦养大的,就该给他花钱,给他彩礼。